質量監督部門對于封頭制造的要求
2013-06-21 08:42:23
封頭是壓力容器的一個受力部件,封頭的質量關系到壓力容器的正常運轉和壽命。為此質量監督部門對封頭的試板的要求,制造中應遵守的規定。
1、一般情況下,“材料性能優于被代用材料”包含“以厚代薄”,情形則不成立,具體情況應具體分析,不能一概而論,應由設計人員決定。
2、電加熱板加保溫層的方式不能代替爐內熱處理,應按《壓力容器技術監察規程》第73條嚴格執行。
3、“同牌號、同鋼號” 是相同材料,不能理解為“同組別號”。
4、如過去辦理過批準手續,可不在重新辦理,否則,應補辦。
5、指地、市級。
6、理解正確。但“檢驗周期”應參照132條確定,長不得超過等級為3級的壓力容器的檢驗周期。
7、“容器類型”應為“容器類別”。
8、 封頭不另做焊接試板。熱旋壓封頭如加熱溫度達到或超過規定的熱處理溫度,可不做熱處理。冷旋壓封頭可隨壓力容器一同進行熱